债权转让公告
致:山东昌华煤业有限公司、山东格地木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乐得仕软木科技有限公司)、马道昌、王宏
我方与山东昌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15年1月16日签署《煤炭买卖合同》,山东格地木业有限公司、马道昌、王宏(以下称“保证人”)为债务人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因债务人违约,我方提起诉讼,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1102民初78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应偿还货款12,654,908.38元、支付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保证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保证人一、保证人二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青岛兖煤东启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北京宏宇鑫盛商贸有限公司,田家东
我方于2010年至2011年多次与北京宏宇鑫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签订《电缆买卖合同》,我方按约交付货物,债务人逾期支付货款,暂计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向我方支付货款409,850.00元、违约金100,000.00元及相关利息损失等。保证人田家东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保证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保证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济宁市金利安工贸有限公司
1998年6月至2000年10月我方与曹县广源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署6份《煤炭买卖合同》,向我方订购煤炭一批,我方依约交付货物后,尚余部分货款债务人未向我方支付。暂计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偿还货款385,629.00元及相关利息损失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债权转让方: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于1999年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开展输送带业务,我方依约履行义务,剩余部分货款债务人未向我方支付。暂计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向我方支付货款693,467.20元及相关利息损失、迟延履行金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施果久、顾峰
我方于2010年11月9日与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晋通煤炭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买卖合同,由于当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经山东省济宁市中院(2013)济刑终字第149号判决,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由于施果久、顾峰对煤款非法占有,截至2023年7月30日,施果久应当偿还货款2,310,641.71元及相关滞纳金,顾峰应当偿还货款2,305,000.00元及相关滞纳金。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霍州煤电集团兴盛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与霍州煤电集团兴盛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11年3月11日签署《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后因债务人违约,我方提起诉讼,邹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883民初4385号民事判决,暂计至2023年7月30日,应当偿还货款27万元及滞纳金、诉讼费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人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青岛天和置业有限公司
我方青岛东美嘉实业有限公司向青岛天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02年11月销售专用设备,暂计至2023年11月30日,债务人应偿还7.2万元设备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因青岛东美嘉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9日,青岛东美嘉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吸收合并。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人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我方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14年1月1日签署编号为(mtcg-xn2014-016)的《煤炭买卖合同》,我方预付货款后,债务人未交付货物。后诉至济宁市中院,法院判决债务人支付3,996.94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及诉讼费等;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院,作出(2022)鲁民终2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胜诉后,我司执行划扣366万元。截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仍须偿还36,307,074.6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及诉讼费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上述案件项下全部剩余债权及主债权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人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山东东大能源有限公司、王占东
我方与山东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签署《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编号【cmbc-ht051\cmbc-508】,截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向我方承担本金165,122,172.91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赔偿责任。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人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刊登时间:2024_05_16_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