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致:济宁兖煤三江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格地木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乐得仕软木科技有限公司)、马道昌、王宏
我方于2015年1月16日与济宁兖煤三江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山东格地木业有限公司、马道昌、王宏(以下称“保证人”)为债务人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因债务人违约,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11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应当偿还煤款41,299,200.00元、利息损失及迟延履行金等,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保证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保证人一、保证人二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青岛兖煤东启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日照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陈贵祥
我方与日照华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陈贵祥于2016年3月15日签署《煤炭买卖合同》,后因债务人违约,我方提起诉讼,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1102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应偿还货款2000万元、支付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陈贵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保证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保证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山东兖煤日照港储配煤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安丘市联钢仪表元件有限公司
我方于2004年至2006年多次与安丘市联钢仪表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我方按约交付货物,债务人逾期支付货款,暂计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向我方支付货款435,162.38元、违约金43,500.00元及相关利息损失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微山县百货大楼
2005年3月至11月,微山县百货大楼(以下称“债务人”)向我方购买输送带产品,我方依约交付货物后,尚余部分货款债务人未向我方支付。暂计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向我方支付货款87,832.00元及相关利息损失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山东国华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于2005年10月与山东国华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泰安市国华科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署《工业品买卖合同》,我方依约交付产品,尚余部分货款债务人未向我方支付。我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泰山民初字第49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债务人拖欠我方货款104,407.1元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及判决书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滕州市顺天诚工贸有限公司
我方于2016年2月20日与滕州市顺天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署《买卖合同》一份,我方依约交付货物后,尚余部分款项债务人未向我方支付。我方向法院提起诉讼,邹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883民初2340号判决,确认债务人应当赔偿我方货款732,807.00元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及判决书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施果久
我方于2011年9月与大同煤矿集团沂州煤炭静乐集运站签署煤炭买卖合同,后因施果久对煤款非法占有,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济刑初字第2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施果久构成合同诈骗罪,施果久应承担偿还货款义务。截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当偿还货款1309.30万元及相关滞纳金。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青岛千千巨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我方与青岛千千巨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08/8/27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后因债务人违约,我方提起诉讼,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作出(2010)南商初字第30039号判决,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院,后作出(2012)青民四商终字第270号民事判决书,暂计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偿还贷款本金400万元及借款期间内利息373,333.33元,自2009年12月25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本金为基数的利息损失、诉讼费、保全费、迟延履行金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人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鸡西矿业集团城子河矿公司
我方与鸡西矿业集团城子河矿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05年3月签署《关于鸡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城子河矿与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业务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还应偿还239,124.62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费用。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主债权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人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山东国基泰煤业有限公司
我方于2013年2月与山东国基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签署煤炭买卖合同,后债务人违约,邹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883民初2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应由债务人承担偿还货款义务等。截至2023年7月30日,债务人应当偿还货款8,923,673.5元、违约金267,710.21元及迟延履行金等。现我方因与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费用、抵债资产及担保权益等)转让给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收到《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直接向上海巨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全部义务,债务人再行向我方支付任何款项均属无效清偿债务行为。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
刊登时间:2024_05_16_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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