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泉州港丰能源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资管”)拟对泉州港丰能源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以下合称“债权资产”)公开处置。截至2024年1月18日,上述债权资产的债权合计人民币173,840,660.87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90,859,700.19元,欠息合计人民币82,968,960.68元,代垫费用人民币12,000元(具体欠息金额以主债权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内容为准)。上述债权资产明细如下: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本息合计本金金额欠息金额代垫费用担保情况
泉州港丰能源有限公司47,740,378.3427,801,874.9119,938,503.430保证
晋江市合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61,092,105.0929,950,046.0531,142,059.040保证
石狮市富安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36,572,972.5114,912,296.3021,660,676.210保证
石狮市信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7,461,136.6314,229,207.933,219,928.7012,000.00保证
石狮市狼道服饰贸易有限公司10,974,068.303,966,275.007,007,793.300保证
合计173,840,660.8790,859,700.1982,968,960.680
注:上述具体项目债权资产信息以实际情况与权属登记证明等为准。
债权资产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具备资金实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不得是以下主体: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关联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债权原债务人、保证人、还款义务人或其利益相关方;前述受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限制的主体投资、控制、委托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债权资产的有关情况请登录兴业资管网站(网址:http://www.ciamc.com.cn/)查询或与兴业资管接洽查询。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兴业资管联系。
联系人:刘先生:0591-86309263、张先生:0591-86309280,传真:0591-8630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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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zstj@ciamc.com.cn。
特别提示:以上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兴业资管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述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刊登时间:2024_05_10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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