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航远营销管理(福州)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王筠向本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以及《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肥东工认【2024】0115)。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公告
武汉银晟祥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张志勇向本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以及《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肥东工认【2023】1073)。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公告
董永军:我会受理申请人刘亮、刘璞跃与被申请人董辉、董超、董永军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阜仲字第304号),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授权委托书、仲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第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会所在地开庭审理(遇法定假日顺延)。
阜阳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石朝才: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期货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合仲字第1210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第8日本会依法组庭,并定于2024年5月27日下午15时,在本会仲裁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仲裁公告
武汉环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安徽安诚泽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环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合仲字第1606号申请人补充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在公告期满后的第
10日上午9时在本委二楼仲裁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开庭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会
2024年4月9日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程勇:
你因涉嫌使用京n66ld6号车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经营的行为。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上述行为实施处罚拟罚款40000万元。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交法(17)权告【2024】00056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30日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上述文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10-69201411)。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2024年4月9日
公告
上海兆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于2023年12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赵燕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工伤待遇等)案,已审理终结,因向你单位ems邮寄送达裁决书,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一、被申请人上海兆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赵燕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005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9604元,护理费986.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共计67695.8元。(注:如果申请人参加了工伤保险,以上属于工伤保险报销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具体数额以社保经办机构实际核发数为准。)
二、驳回申请人赵燕美其他仲裁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效力。
电话号码:0551-66671047。
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山东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建民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一案(滦劳人仲案[2023]第430号)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一、申、被双方劳动关系于2023年12月4日解除;二、由被申请人山东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李建民各项工伤待遇共计302406.1元。因其他方式未能有效送达,现将裁决书依法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滦州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行政《催办单》《延长扣押车辆期限决定书》送达公告
赵海涛:
你驾驶京lnx509号车涉嫌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的行为于2024年3月10日被本机关扣押车辆。违反《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条、又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
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且你未按规定时间到我局处理此事,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行政催办单》京交法(17)催办【2024】00287号及《北京市大兴区延长扣押车辆期限决定书》京交法(17)延决【2024】00287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30日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未接受处理,且无正当理由并书面告知本机关,本机关将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领取上述文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10-69201411)。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24年4月9日
刊登时间:2024_04_09_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