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朱明:
(2017)苏0105民初8253号民事判决已于2018年11月1日前生效。鉴于你方至今未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现我方决定将法律文书所确定全部债权转让,并通知如下:
1.现将判决中确认你方应付我方全部债权(具体以8253号判决书为准,并扣除已执行款)和判决的相应权利(简称“以上债权”)转让给徐琴(简称受让人)。受让人现已成为以上债权的合法债权人,有权要求你方支付钱款、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等。
2.本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债权转让通知。
3.请你方立即安排款项直接支付给受让人,不再向我方支付;否则造成损失由你方承担。
4.如你方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受让人有权依法维权。
债权受让联系人:徐琴,电话:188608477118;债权受让人收款账户:招商银行南京五台山支行,6225881254465395,徐琴,行号:308301006158。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南京市建邺区刚宇石材经营部
2024年4月2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印海兵、张文兵、王晓明、赵文莲、印海泉:
贵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11月21日挂网公开拍卖贵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未缴注册资本金的债权,本人练绍敏于2023年12月7日以最高价45001元竞买,并于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你们作为未缴注册资本金的债务人应当向本人练绍敏履行相关债务,因拍卖公告载明本次标的物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于本人无法直接联系你们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故特登报通知你们,希你们立即向本人履行补缴注册资本金的付款义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练绍敏
电话:13312255049
2024年4月1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刘清云:本人已于2024年3月9日将(2016)桂0107民初42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本人对刘清云享有的债权本息的百分之叁拾伍(35%)债权份额转给广西盛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5mad9n6m5162广西盛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4年3月9日起对所转让的百分之参拾伍(35%)债权份额依法享有权利。债权人:蒙云才;身份证号码:450104197209240555;联系电话:13257789850。
2024年3月9日
债权转让通知
致:北京小保科技有限公司
贵司与叶俊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4民初18958号,现判决已生效。叶俊武于2024年3月14日将上述判决书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等)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方雨。现特将债权转让事宜向贵司送达,请贵司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向债权受让人方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叶俊武
2024年3月29日
刊登时间:2024_04_02_星期二
|